勞動法10年顯陳舊 單位規(guī)避法律躲過經濟補償
2004-10-09 00:00
職工:單位就是想繞開無固定期合同
近日,本報律師熱線接到某公司十余名職工來電,反映單位在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時,刻意“規(guī)避”法律,繞圈子不與他們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。
張師傅今年四十有余,是1994年應聘進入了某百貨公司,十年來的辛勤勞動,使他由昔日的一名普通售貨員成為了一名部門經理。人到中年的他本想再好好干下去,但最近卻因勞動合同一事大傷腦筋。原來,他的原勞動合同今年到期,在與單位續(xù)簽合同時,遇到了“麻煩”。當然,遇到“麻煩”的不只是張師傅一人,與他同一批就職進入單位的職工都無一例外。